業務訊息2018 12/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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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一1號機屆齡停機,待取得除役許可後正式除役 |
台電說明,核一廠1號機與2號機裝置容量皆為63.6萬瓩,分別於民國67年12月與68年7月商轉,運轉執照則分別於今(107)年12月5日及明(108)年7月15日屆期。1號機累積發電量約1,625億度,2號機累積發電量約1,754億度,總累積發電量達3,380億度。
核一廠為我國十大建設之一,除了協助我國因應1970年代石油危機造成的經濟衝擊,長期而言,也改善台灣的投資環境,成為工業轉型的基礎,並加速中下游產業發展,促進台灣經濟發展及工業的全面升級。台電感謝新北市政府及石門鄉親提供寶貴用地及資源,共同帶領台灣經濟產業蓬勃發展。
台電指出,依據國際核電廠除役程序,核電廠需將反應爐心的用過核子燃料退出,才能實質進行除役工作。目前核一廠用過燃料分別放在爐心與用過燃料池中,不論放在爐心、乾式貯存或是用過燃料池均屬安全的方式,若能放置在乾式貯存桶內,由於不需要電力或是冷卻水維持冷卻,靠自然通風即可冷卻,相對上更為安全,也可順利進行除役作業。
台電發言人:徐造華專業總工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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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聯絡人:核能後端營運處張學植處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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